关于2020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各公司:
根据2019年武汉市人社局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司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司2020届毕业生申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布置如下:
一、申请时间:各学院组织申报时间为2019年6月27日至2019年11月15日,在11月18日前将毕业生填写好的《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相关证明材料及《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交至员工工作处L10办公室。
二、申请范围: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毕业生,这六类毕业生均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只能在毕业年度享受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三、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四、开卡要求:所有申请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均需提前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银行卡一张,并且开通网银功能,以便市就业局拨付求职创业补贴。
五、六类申请对象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补充说明: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办理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时,填写《武汉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并在“个人申请承诺”栏中签字并盖手印。
2、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毕业生所在家庭低保证(复印件)、毕业年度内低保证年审或低保金领取(银行流水)记录。
注意:
(1)低保证户主如是毕业生父母,提供与父母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复印件);迁户、销户或者分户的毕业生,提供公安机关、村(居) 委会开具的证明。低保证户主如是毕业生其他亲属,审核低保证“家庭保障成员”页面中有没有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如果有,就属于申请对象。否则,不属于申请对象;
(2)低保证的发放时间在毕业年度内或低保证的发放时间较早但有毕业年度内年审、低保金领取(银行流水)记录的,就符合申请条件。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3)低保金发放流水从 2019 年 9 月开始。银行流水打到申请当月记录,后期需要还要再补余下时间的银行流水,具体另行通知;
(4)流水单要去银行打印,这样才看的到交易时间、卡号等一些信息; (5)低保证上一定要有相应的银行账户,与银行流水上账号一致。
(6)经核实确实不发放低保证的地/市/县,可以提供由(区)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毕业生:提供《扶贫手册》整本复印件(应记载家庭成员信息),重点需要印清楚“家庭成员”页面。
4、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只要在校期间获得过助学贷款即可(任意一年)。需提供的材料是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学校收款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注意: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合同是一年一签订,需提供同年份的收款凭证
5、社会孤儿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儿童福利证》复印件;
6、烈属毕业生:毕业生《烈士证明书》或《烈属优待证》、毕业生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7、残疾毕业生:毕业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六、申请表填写说明:
1、请务必要求员工清楚、准确填写,如填写错误造成发放不成功的, 员工自己负责;
2、申请表中“手机号”填写员工本人电话,“紧急联系电话”填写员工亲属电话;
3、申请表中“申请对象类别”为城乡低保(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一定要填写低保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
4、申请表中“申请对象类别”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一定要填写贫困户主姓名和身份证号;
5、银行卡必须是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卡,是本人的准确账号,否则无法到账;
员工工作处
2019年6月26日